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群团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中学共青团深化改革,我校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全省中学共青团改革评价自评工作。
现自评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10月25日—10月29日
所有师生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29日前向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反映。
地点:行政楼411
联系人:李文广
特此公告!
共青团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