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社规章制度
总则
1、为了规范足球社队员的管理,搞好社团活动,制定本规定。
2、足球社队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3、足球社队员受社团领导层管理和领导。


足球社团队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热爱足球,团结友爱。
(2)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
(3)必须每周按时参加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队领导请假。
     足球社团队员享有的权力:
(4)每周参加社团固定的活动,队员之间互相照顾。
(5)参加固定活动满一个月以后,经过队领导研究决定,可以成为正式队员,参加社团组织的大型比赛。
(6)正式队员可以发到队服一套。
(7)对社团和社团领导层提出建议、批评,对社团领导层进行监督。
(8)成员如若想脱离足球社团,经过社长同意才能脱离社团。
足球社团设置
  足球社团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队长每年由众人选举产生。

惩戒
无故多次缺席社团活动,不响应社团活动,不服从社团管理的,视为脱离社团。
无故迟到者,操场跑圈。

 
活动时间:每周3下午3点30分至4点30分(雨天不进行)
活动地点:学校足球场